科技領域專長
專長加註辦法
說明
- 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劃科目須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及「國民小學科技教育及資訊教育課程發展參考說明」內涵訂定。
- 本表要求應修畢最低總學分數 24 學分(包括必備至少 6 學分),各課程類別之最低學分數請依照各課程類別最低學分數規定進行規劃。
- 專門課程科目與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共同課程及通識課程,不得重複採認學分。
- 取得國民小學教師加註科技領域專長教師證書之學分修習,除本表規定之至少 24 學分外,並應取得國小「教育專業課程」之「科技領域教材教法」之一或其相似科目至少 2 學分。
- 辦理日期:每年辦理二次,收件截止日為每年 5 月 30 日、12 月 31 日。
- 繳交資料:可郵寄或親送,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師資培育處楊素華小姐收,電話 (02)6639-6688 承辦人分機 82181,mail: shuhaw@tea.ntue.edu.tw。
國小教師加註科技領域專長通過名單
張○瑜
小字第11100041號
吳○宏
小字第11100110號
洪○宏
小字第11100109號
孫○翔
小字第11200096號
游○誼
小字第11200097號
李○晴
小字第11200098號
盧○
小字第11200099號
吳○儀
小字第11200100號
江○麗
小字第11200101號
吳○潁
小字第11200102號
蔡○恩
小字第11200103號
康○芷
小字第11200104號
李○蓁
小字第11200105號
吳○恩
小字第11200236號
董○龍
小字第11200234號
郭○庭
小字第11200235號
陳○文
小字第11300166號
陳○玄
小字第11300167號
邱○彤
小字第11300168號
盧○宸
小字第11300169號
楊○涵
小字第11300170號
曹○銓
小字第11300338號